《卡拉瓦喬Caravaggio,聖馬太的召喚The Calling of St. Matthew. 1599-1600》

巴洛克這一時期對光源的表現有很多很不一樣的手法,不同的手法就有不同的視覺效果及心理效果。

地下室光:
上圖是卡拉瓦喬的作品,他為後世尊奉是因為他赤裸裸第呈現最真實的人生百態。他畫宗教故事,場景不是最金碧輝煌的教堂或富麗堂皇的貴族家庭,而是中下階層的環境,光線也不是全面性的光源,而是昏黃的地下室光,也有人說是小酒館光。



《林布蘭Rembrandt,Departing of David and Jonathan. 1642》

投射光:
林布蘭最常使用的手法就是類似舞台上的Spotlight,有聚焦、吸引觀者目光的效果。這樣的效果最令觀者一目了然,知道要先把注意力放在哪裡,就像舞台上我們最先看到的一定是光打最強的人物或地方,那也是畫家、導演告訴你:嘿~看這裡,就是這裡最重要。
有時也有人稱這是手電筒光。


《拉圖爾La Tour,Repenting Magdalene, also calledMagdalene in a Flickering Light.c.1635-37》

燭光:
我最喜歡拉圖爾的燭光作品了,在黑暗中什麼都沒有,只剩一盞搖曳不定的燭光還能給人一絲希望。燭光照不亮所有事物,卻讓盯著燭光瞧的人有所領悟!


《拉圖爾La Tour,St. Joseph, the Carpenter. 1640》



《哥雅Goya,1808五月三日 The Third of May, 1808: The Execution of the Defenders of Madrid. 1814》

腳光:
腳光的使用容易使人有陰森嚴肅的感受。上幅圖哥雅要描述的是一場無人性的血腥屠殺事件,光源就從士兵與被處決犯人腳邊的一盞燈發出,增添許多畫面的戲劇效果及突顯作者對這場事件的憤慨看法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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